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会分拆

众议院委员会通过了可能解散亚马逊、苹果和谷歌的法案

司法委员会对大型科技公司发起了挑战,但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全体投票仍在进行。

垄断的棋盘游戏。

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House Judiciary Committee)通过了一项反垄断法案,该法案可能禁止亚马逊、苹果、谷歌和Facebook等平台运营商偏袒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该法案甚至可能迫使行业巨头取消或出售某些部门,从而让它们解体。这些公司还可能面临年收入15%的罚款。

民主党人提出的法案通过了听力周三早上开始,东部时间周四早上5点休息,周四上午晚些时候恢复,下午3点左右结束。最后通过的也是最具争议的法案是终结平台垄断法案它“消除了占主导地位的平台利用其对多个业务线的控制,以自我偏好和不利竞争对手的方式破坏自由和公平竞争的能力”新闻稿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主席大卫·西西林6月11日表示。

21票赞成、20票反对的结果主要是党派分歧,但共和党人肯•巴克(科罗拉多州共和党)和马特•盖兹(佛罗里达州共和党)支持该法案。反对该法案的民主党人有佐伊•洛夫格伦(加州民主党);Eric Swalwell(加州);卢科雷亚(加州);格雷格·斯坦顿(Greg Stanton)。

法案文本说,它寻求“消除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在线平台同时拥有或控制一个在线平台和某些其他业务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根据法案文本,当大型平台运营商拥有或控制单独的业务线,从而产生“使受保护平台运营商自己的产品、服务或受保护平台上的业务线优于竞争对手的业务线”或“排除或不利竞争对手的受保护平台上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线”的动机和能力时,就存在利益冲突。

这可以用来形容亚马逊的在线市场、苹果的App Store或谷歌搜索,因为这些公司利用自己的平台推销自己的产品,与依赖这些巨头的平台触及用户的第三方企业展开竞争。众议院民主党人去年发布了一份长的报告概述了他们对这些公司以及Facebook“在社交网络市场的垄断力量”的担忧。

的利益冲突

如果法案成为法律,今天通过的立法中定义的利益冲突将是非法的。如果一家大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被覆盖平台要求商业用户购买或利用,作为访问被覆盖平台的条件,或作为商业用户的产品或服务在被覆盖平台上的首选状态或放置的条件”,也将违反拟议的法律。

司法委员会主席杰罗尔德•纳德勒(纽约州民主党)表示:“通过同时作为平台和平台上的竞争对手运营,这些公司往往拥有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使他们能够通过偏爱自己的产品和伤害竞争对手来损害竞争。”

被发现违反拟议法律的公司将不得不“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终止违规服务。不过,它们在受到惩罚之前将有一段很长的宽限期,因为该法案的修订版本表示,如果企业“在(联邦贸易)委员会或司法部指定一个覆盖平台的两年内”未能遵守规定,它们将面临美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民事处罚和诉讼。

罚款最高可达年收入的15%

单独的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在委员会早上5点休会前被批准了。该法案以24比20的投票结果通过,将禁止“对受覆盖平台运营商自己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线优于其他业务用户的行为;排除或损害其他业务用户相对于覆盖平台运营商自身的【产品】的产品、服务或业务线;或者歧视处境相似的业务用户。”

在24张赞成票中,21张来自民主党,3张来自共和党,分别是巴克、盖兹和伯吉斯•欧文斯(犹他州共和党)。民主党人洛夫格伦、斯瓦维尔、科雷亚和斯坦顿反对这项法案。

该法案“恢复在线竞争,确保数字市场公平开放……通过阻止占主导地位的在线平台利用其市场力量来挑选赢家和输家,青睐自己的产品,或通过滥用网络行为扭曲市场,”纳德勒说.他接着说,“一小部分在线平台已经成为大部分数字市场的把关人”,常常让企业和消费者没有“有意义的替代选择”。他说,“这些占主导地位的平台经常与依赖其平台的企业直接竞争”,这种行为“消除了小企业和企业家在数字经济中竞争的动机和机会”。

该法案规定,对违规业务处以最高15%的民事罚款,或最高30%的民事罚款,以较高者为准。公司还可能面临赔偿和退款,“剥夺任何不当得利”,以及防止进一步违规的禁令。

该法案和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法案还必须得到众议院全体成员的批准。他们还需要获得参议院的批准,而参议院的立法更容易被阻止,因为民主党人没有能防止阻挠议事的多数席位,而且还没有采取行动改变或消除阻挠议事。尽管这些法案已经通过了司法委员会,《华尔街日报》写了“很多努力都面临着受影响公司的密集游说,这些公司延缓了委员会的工作,并为参议院的一场激战埋下伏笔。”

虽然这些法案可能会让互联网用户和需要访问在线平台的企业受益,但国会尚未出台类似的监管法案区域宽带接入垄断这给用户留下了高额的每月账单,几乎没有选择。

大型科技公司反对拟议的法律

谷歌抨击了这项立法,认为“美国消费者和小企业会对这些法案如何破坏他们最喜欢的许多服务感到震惊。”苹果公司希望无需允许在苹果应用商店之外安装iPhone和iPad应用程序,援引安全风险并声称这将“消除选择”,因为那些希望“直接访问应用程序而不需要任何审查的用户如今已经在其他平台上进行了附加加载。在iOS平台上,用户明白他们不会被骗进某个黑暗的小巷或岔路口,在那里他们最终会得到一个附带加载的应用,即使他们并不想这么做。”

该委员会昨天还批准了平台竞争与机会法案.Cicilline的新闻稿称,这项拟议中的法律“禁止主导平台收购竞争威胁,以及扩张或巩固在线平台市场力量的收购。”内务委员会通过“透过服务转换以增强兼容性和竞争”(访问该法案的发起人表示,该法案“通过互操作性和数据便携性要求,降低企业和消费者的进入门槛和转换成本,从而促进在线竞争。”

“Facebook似乎是(ACCESS ACT)的目标,因为社交媒体资料基本上不可能从一个网络移植到另一个网络,”我们写道先前的报道

合并申请费现代化法案并将提高申请费,为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提供更多资源“积极执行反垄断法”。该委员会还批准了共和党提出的议案《州反垄断执法场所法》确保“州检察长能够留在他们选择的法庭,而不是让他们的案件转移到被告喜欢的法庭。”

微软的地位受到了共和党人的质疑

两党之间的一个争论点是,微软是否会被视为一个“受保护的平台”,并必须遵守新的反歧视规定。“共和党人质疑,为什么立法中涵盖的平台的标准似乎是为了豁免微软,”布隆伯格写道.民主党人否认微软会被豁免。

美国在线的选择和创新法案和其他竞争的账单由民主党“覆盖平台”定义为一个至少5000万美国月度活跃用户使用平台和至少100000美国企业,是由一个实体拥有或控制与净销售额或市值超过6000亿美元,和”是一个关键贸易伙伴出售或提供任何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直接相关的在线平台。”

据彭博社报道,华盛顿州民主党众议员普拉米拉·贾亚帕尔(Pramila Jayapal)在听证会上表示,“她认为微软将会成为一个关键的贸易伙伴,因为它的云平台”。“‘微软没有被包括在内的假设是不正确的,’Jayapal在几位议员质疑为什么法案中的定义似乎是为了排除微软,”彭博社的文章写道。

118年读者评论

  1. 尽管本意是好的(谁不同意激烈的竞争?),但问题是最好的这些人什么都不知道。大部分都是陈词滥调和哗众取宠。然后是最坏的,他们腐败,很容易收买。

    这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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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upinDa3rd写道:
    走党派路线?我猜这个计划会因为阻挠议事而夭折,就像现在所有的好主意一样


    当上市公司禁止保守派的时候,很多共和党人变得非常愤怒,哦,我不知道……鼓励被称为他们的追随者的人类渣滓冲进美国国会大厦。他们想要惩罚他们,因为他们胆敢取消文化,他们的hamberder吃神王。

    “取消文化!取消文化!来自阿拉巴马州的共和党人只说了…我的意思是恶棍……应该被杀了,磨成狗粮!这太过分了!”

    否则的话,我同意你的观点。就像那篇文章说的那样,马特“希望能因为运送未成年人穿越州界而被判刑”,盖兹投了赞成票。

    我很反感,但并不惊讶,一群加州民主党人投票反对它。

    最后一次编辑副赶大车的人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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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这里,我们可以找出谁更有权力——所谓的选民代表,还是比大多数国家更有钱的人。

    我知道我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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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这件事在参议院是不会有结果的。我很难相信他们能争取到50张民主党的选票,更不用说10张共和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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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这里的缺陷在于,他们只针对一些大型垄断企业,而不是所有的企业。加上大型媒体和大型电信公司,他们可能会有一些东西。否则,看起来他们只是试图惩罚某些公司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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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这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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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要以为他们会费事把那些会伤害那些事实上垄断并相互勾结的ISP的内容包括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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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引用:
    在iOS平台上,用户明白他们不会被骗进某个黑暗的小巷或岔路口,在那里他们最终会得到一个附带加载的应用,即使他们并不想这么做。”


    真的吗?这就是他们的辩护理由吗?假装某人可以被大的,坏的侧加载应用程序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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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理解这种动机,或者至少理解作为这种动机来源的沮丧,但我对国会能拿出一项解决根本问题的法案几乎没有信心,我怀疑它看起来会以相当不体面的方式针对特定的公司。

    编辑:跳过我的评论,再读一遍eldony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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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Sarty写道:
    我理解这种动机,或者至少理解作为这种动机来源的沮丧,但我对国会能拿出一项解决根本问题的法案几乎没有信心,我怀疑它看起来会以相当不体面的方式针对特定的公司。


    国会怎么做并不重要。我们已经有了反垄断法,而司法部甚至懒得执行它们,即使他们尝试,司法部门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做。这里的控制权不在人民手中。

    图像

    最后一次编辑发现的东西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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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觉得这是针对那些在互联网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错误公司。
    如果这是针对互联网提供商领域的最后一英里垄断和双寡头,我百分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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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们是否也应该因为Lowes和Home Depot的自有品牌比竞争对手的产品销量更好而拆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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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sryan2k1写道:
    我们是否也应该因为Lowes和Home Depot的自有品牌比竞争对手的产品销量更好而拆分它们?


    或者沃尔玛,或者克罗格(Kroger)超市品牌。

    我有点同意这项法案背后的想法,但对其实施效果表示怀疑。我也认为给任何拥有主题公园的人豁免权是不公平的。

    *佛罗里达的笑话。同样,这个范围也太窄了:“苹果谷歌,亚马逊,也许还有微软,只是我们没有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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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Kazper写道:
    引用:
    在iOS平台上,用户明白他们不会被骗进某个黑暗的小巷或岔路口,在那里他们最终会得到一个附带加载的应用,即使他们并不想这么做。”


    真的吗?这就是他们的辩护理由吗?假装某人可以被大的,坏的侧加载应用程序抢劫?


    当人们无视Android给出的警告时,我不能称其为一个技巧。

    我敢肯定YouTube Vanced和NewPipe以及那些gcam应用随时都会把我超级有趣的私人生活的所有细节发给某个俄罗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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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sprockkets写道:
    Kazper写道:
    引用:
    在iOS平台上,用户明白他们不会被骗进某个黑暗的小巷或岔路口,在那里他们最终会得到一个附带加载的应用,即使他们并不想这么做。”


    真的吗?这就是他们的辩护理由吗?假装某人可以被大的,坏的侧加载应用程序抢劫?


    当人们无视Android给出的警告时,我不能称其为一个技巧。

    我敢肯定YouTube Vanced和NewPipe以及那些gcam应用随时都会把我超级有趣的私人生活的所有细节发给某个俄罗斯人。

    是的,这不是被欺骗或欺骗。如果你忽略了这些警告,你就做出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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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isp和其他行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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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那么,苹果会被迫允许安卓设备的用户从应用商店访问和下载应用程序吗?现在,如果没有苹果设备,你不能使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那么如何豁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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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LupinDa3rd写道:
    走党派路线?我猜这个计划会因为阻挠议事而夭折,就像现在所有的好主意一样


    许多糟糕的想法也会随着阻挠议事而消失,而清除阻挠议事的事情最终会更容易适应不断变化的选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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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我认为我最大的问题是,这似乎是政府完全跳过了适当监管这些公司和他们的平台的步骤,相反,只是放弃了,并说,“是的,我们不会让你这么做。”从技术上讲,苹果拥有苹果音乐并没有什么错……只要苹果公平行事。然而,政府公司要么不愿意,要么不关心这种情况(不管他们有多频繁地把首席执行官们叫到国会山),他们宁愿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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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这是否包括媒体/ISP公司必须从媒体创造和ISP/有线传输方法分离?如果是的话,那就太棒了。不幸的是,我对此深表怀疑。
    22580个帖子|注册
  21. 我可以理解亚马逊的担忧,它很快就接管了几乎所有的事情。这对消费者不利,对工人不利,对所有大大小小的零售业都不利。

    Facebook拥有Instagram和WhatsApp似乎不太好。

    我不担心微软、谷歌和苹果。这三家公司的平台之间似乎存在相当良性的竞争。它们都没有垄断桌面或移动领域。
    注册了403个帖子|
  22. MartianNick写道:
    我可以理解亚马逊的担忧,它很快就接管了几乎所有的事情。这对消费者不利,对工人不利,对所有大大小小的零售业都不利。

    Facebook拥有Instagram和WhatsApp似乎不太好。

    我不担心微软、谷歌和苹果。这三家公司的平台之间似乎存在相当良性的竞争。它们都没有垄断桌面或移动领域。

    谷歌的平台是广告,他们在整个市场中占有很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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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Drizzt321写道:
    这是否包括媒体/ISP公司必须从媒体创造和ISP/有线传输方法分离?如果是的话,那就太棒了。不幸的是,我对此深表怀疑。


    绝对不是。运营这些公司的人知道如何从政府的口袋里捞油,他们永远不会看到自己的帝国被政府摧毁。大型科技公司错误地认为,“我们在电脑上做这件事”就可以免除他们支付适当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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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试图解析这句话的含义:

    引用:
    如果一家大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被覆盖平台要求商业用户购买或利用,作为访问被覆盖平台的条件,或作为商业用户的产品或服务在被覆盖平台上的首选状态或放置的条件”,也将违反拟议的法律。


    我的意思是,“商业用户”目前必须“购买”iOS设备才能“访问”App store……听起来这是违法的?苹果不能让购买应用程序的能力取决于iOS设备?

    买一台Mac怎么样?现在,我认为你必须使用XCode来创建一个iOS应用程序。XCode是免费的,但你不能(合法)运行它,除非你买了一台Mac。

    我想前一个问题是,他们可以让用户从竞争平台(Android, Windows, Linux)的浏览器上购买iOS应用程序,即使你不能运行它们,这样他们就会遵守法律条文。对于后一种情况,他们会被要求提供一个可以在竞争平台上运行的免费版本的XCode吗?

    我不认为这项法律的起草者会有意达到这些效果,但我不认为基于语言,这些不会被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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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如果亿万富翁不应该存在,而公司是“人”,那么也许万亿美元的公司也不应该存在。

    如何制定法规和税收来防止公司变得这么大,并缩小现有公司的规模?

    引用:
    谷歌抨击了这项立法,认为“美国消费者和小企业会对这些法案如何破坏他们最喜欢的许多服务感到震惊。”

    这很有趣,因为对我来说,谷歌的服务似乎越来越差。我完全可以回到2005年的谷歌,亚马逊等。那时候这些公司还没有这么大的权力。

    老实说,如果我们还能看到90年代和21世纪初的那种快速发展,我会对所有这些大型科技公司更加宽容。但总的来说,科技已经变得如此停滞不前(摩尔定律的消亡,主流的接受),以至于这些公司变得异常臃肿,对社会的好处迅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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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引用:
    “消除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在线平台同时拥有或控制一个在线平台和某些其他业务所产生的利益冲突。”

    我猜,在联邦法律的保护下,拥有对互联网(ISP)的“访问”的垄断,以及对流媒体服务或搜索功能的同时拥有或控制,将继续是一种ok的行为吗?

    我想知道到底是谁“写”了这部法律。国会自己基本上什么也没写……几乎都是行业律师…那么是谁写的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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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Sarty写道:
    我理解这种动机,或者至少理解作为这种动机来源的沮丧,但我对国会能拿出一项解决根本问题的法案几乎没有信心,我怀疑它看起来会以相当不体面的方式针对特定的公司。


    国会怎么做并不重要。我们已经有了反垄断法,而司法部甚至懒得执行它们,即使他们尝试,司法部门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做。这里的控制权不在人民手中。

    图像

    这些被政治任命为司法部官员的人在任期届满后,会转而与大型律师事务所建立利润丰厚的合作关系。如果他们对律所的最大客户采取激进的法律行动,这些合作伙伴关系可能就不存在了。至于法庭……法官都有孩子,你知道吗?

    编辑:另外,联邦法官一般是从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在大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的教授中挑选的,所以可能会有利益冲突。

    最后一次编辑SolarMane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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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我怀疑,分手并不能真正改善竞争。大多数面临强制拆分的公司往往会根据产品类别进行重组。所以,与其让两个独立的亚马逊在他们目前所做的所有事情上互相竞争,你更有可能让一个独立的零售商像他们目前在零售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一个独立的AWS像他们目前在云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等等。你是否会强迫每一个新独立的公司将他们目前的市场份额划分到他们目前运营的每一个类别,然后永远对他们的运营进行微观管理以确保他们保持这种组织结构?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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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如果我在谷歌上搜索一个免费的电子邮件提供商,我可能会希望gmail位于搜索结果的顶部/接近顶部,因为它是最好的一个。这种情况会如何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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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powermacguy写道:
    我觉得这是针对那些在互联网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错误公司。
    如果这是针对互联网提供商领域的最后一英里垄断和双寡头,我百分百支持。


    我同意。这里禁止的实际行为是什么?苹果不能将Xcode放到自己的App Store中?这就是你找我的原因吗?这似乎不是主要问题。

    我认为,更大的问题是强迫物理设备与在线服务紧密结合,并利用这些服务来窃取客户数据。例如,谷歌促使android用户使用gmail和chrome,这样他们就可以报告用户的行为。我不确定苹果采取的哪些实际行动应该成为此次调查的目标。

    是的,在我看来,让isp扫描所有流量窃取数据,同时利用差别定价能力,以竞争对手的利益为代价,试图将用户推到他们的订阅娱乐平台上,这似乎是一个公开的滥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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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这些公司似乎会把任何竞争对手从他们的平台上踢出去,或者国会说他们必须携带竞争对手的产品,这将是非法的。

    他们是想说Android自带的免费谷歌应用程序是非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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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我猜我只是假设这也会包括微软。当然,他们将自己的许多部门整合到Windows系统中,比如Xbox和现在的Teams/Office,这些服务的竞争对手是无法访问的。是否有什么理由不让它们与Xbox、Office等平台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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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根据《谢尔曼法案》,至少在美国,反竞争的不当行为是重要的,而不仅仅是规模/主导地位。这也可能意味着,盲目地将这些公司拆分成更小的部分本身并不是良方,而只是一种温和的补救措施。

    在经济方面受过良好教育的技术官僚需要想出合适的方法来定义和监管/惩罚反竞争行为——而不是这些填补国会的笨蛋。否则我们剩下的就都是中国国有企业的了,他们比埃尔goog和扎克伯格更不关心自己是不是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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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至于亚马逊,正如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样,零售业者已经掌握了他们所销售商品的数据,并利用这些数据在他们的商店中推广自己的品牌。“布洛芬”就在Advil的旁边。我不明白亚马逊这么做怎么会突然成了问题。这项法案似乎完全忽略了反垄断的角度,即将AWS从其他公司分离出来,以防止其高现金流被用于补贴低价以挤出竞争。这就是亚马逊IMO令人担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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